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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底保障扶贫???编织不破“网兜”

来源:临渭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7-02 11:04

临渭区辖6个街道办事处,14个镇,总人口95万人,目前该区有各类困难群众得到了民政救助,享受到兜底保障政策,其中有4128户11162人享受到农村低保;有 1148户1905人享受城镇低保;972户976人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因病致贫患者4166人享受到医疗救助;因突发性、急难性困难的837人享受到临时救助;2.9万残疾人享受到“两项补贴”待遇;81个贫困村实现了“爱心超市”全覆盖。

今年以来,临渭区民政局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工作思路,突出“追赶超越”主题,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做好城乡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切实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扎实有效开展兜底保障脱贫工作,给困难群众编织不破“网兜”,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确保扶贫路上不落一人。

加强低保兜底 确保“两不愁”

针对交叉检查反馈的问题,临渭区民政局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专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兜底保障社会救助工作紧急通知》下发至各街镇。要求对本辖区困难群众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按照《临渭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相关规定,将那些维持日常生活确有困难、且家庭财产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该区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家庭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各街镇落实了档案管理员,实行“一户一档”,将低保家庭每个年度(或季度)申请审核审批资料及时归档,确保低保家庭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力求达到低保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和要求。

该区还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宣传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印制《兜底保障社会救助政策一览通》4.7万份、《民政兜底保障简明政策》2.4万份,发给低保户、五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继续落实低保对象“挂牌发卡”,即在低保户大门口悬挂“贫困低保户”牌子,发放《明白卡》,在各村委会利用公示牌,对本村低保对象进行长期末端公示。同时,认真落实分类施保政策,实现低保对象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施策,精准救助。

开展五保核查认定 提高集中供养率

临渭区民政局抽调干部,组成4个核查工作组,深入全区各街镇,逐村逐人对新增申请五保人员进行入户核查,参与核查工作的区、镇、村三级干部均在《临渭区五保户入户核查表》上签字,根据《临渭区五保供养实施办法》,逐人提出是否纳入五保供养的意见。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力度,目前区共有两个农村区域性敬老院,即官路敬老院和崇凝敬老院,还有一个正在建设的中心敬老院,位于阳郭镇关中环线东侧,建成后基本可以满足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集中供养。

经过全面核查,对全区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972户976人实现五保兜底。2018年1-6月,为农村五保对象972户976人发放五保供养金291.8万元。

加大医疗和临时救助力度 解决“救急难”

实施医疗救助,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临渭区民政局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均实行每个季度申请申报一次,2018年前半年共开展了二次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的审核审批工作。

实行临时救助,解决困难群众“救急难”。经过审核审批,上半年共为困难家庭837户发放临时救助金249.5万元,共为4166名贫困患者发放医疗救助金571.65万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返贫难题,切实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

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结算全覆盖。为方便困难群众就医,临渭区民政局扩大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医院范围,将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院全部纳入“一站式”定点医院,并扩大救助对象范围。上半年共有贫困患者3867人享受了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结算。

农村五保和低保对象参合实现零负担。全额资助五保、低保对象参加新农合,资助全区五保对象1008人、低保对象11993人(以2017年底数据为准)参加2018年新农合,资助标准为每人190元,资助参合资金共计247万余元。

实施“渐退帮扶”政策 保障基本生活

2017年10月起,临渭区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470元,高于同期扶贫标准400元,更好解决困难群众“两不愁”问题。并开展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将扶贫系统建档立卡中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按程序全部纳入低保,享受低保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将低保户、五保户按程序全部纳入扶贫户,让低保户、五保户都能享受到扶贫开发政策。

通过实施“渐退帮扶”政策,力求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建立健全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对经过扶贫开发收入增长实现稳定脱贫并高于低保标准的,按规定退出低保范围。对经过各种扶贫开发政策后,收入不稳定,尚不能达到脱贫条件的,继续给予享受半年至一年的低保金,保障其家庭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经个人申请,民主评议,街镇审核,民政审批,对195户低保家庭给予延长享受(半年至一年)低保金待遇。

实行“分类施保” 让特殊困难人员得保障

“分类施保”对象指的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特别困难人员,包括以下7类对象: 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儿童、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亲未成年人、哺乳期妇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该区的“分类施保”补助标准是根据各类对象的困难程度,按照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增发20%至70%不等的保障金。其中,低保家庭中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增发20%保障金。低保家庭中的儿童,增发30%保障金;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盲人、严重低视力及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一级肢体残疾者,增发50%保障金;对言语、听力、肢体残疾三级以上的残疾人,增发30%保障金。低保家庭中的重病患者,每人每月按当地低保标准的50%增发保障金。低保家庭中的单亲未成年人,如父母离异,增发30%保障金;如父母一方去世,增发50%保障金。低保家庭中的哺乳期妇女,在哺乳期一年内,增发70%保障金。低保家庭中的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含学前教育),增发60%保障金。对上述低保对象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其中最高一项补助。今年前半年全区共给符合条件的4142名低保对象实施了“分类施保”政策,增发分类施保金108.2万元。

开展兜底保障专项督察 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为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精准认定低保对象,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临渭区民政局对兜底脱贫低保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先后于2018年4月和6月开展了两次督察活动,从局机关抽调12名骨干组成4个督察检查组,每组由一名副职领导带队,奔赴18个街镇,对全区兜底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察。同时,各督察组还对低保对象进行明察暗访,每个街镇抽1个-3个村,对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抽查,并认真填写了《临渭区2018年兜底保障低保对象入户调查表》,促使各项兜底保障政策不折不扣的得到贯彻落实,确保了督察活动取得实效。

虽然该区在兜底保障工作中取得了不少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医疗救助资金出现了短缺,影响了对困难群众患病的有效救助,基层镇村在低保认定的精准度上把握不够,各部门大数据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社会救助的覆盖面与群众的需求尚有一定的差距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中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扎实开展保障扶贫,编织不破“网兜”,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不断提升全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临渭区民政局赵宏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