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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开展2018年城乡低保对象复核工作

来源:大荔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4-20 08:26

为加强全县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真正实现低保兜底保障,进一步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4月16日,大荔县民政局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18年城乡低保对象复核工作。

2018年低保复核主要从3个方面审核。一是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渭民发[2017]170号)要求,保障标准提高后该县城市低保标准51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3470元/人,家庭收入低于上述标准的;二是根据《将部分刚性支出纳入认定范围完善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工作的通知》(渭民发[2018]7号)精神,农村困难家庭中因家庭成员就学、就医导致刚性支出大幅增加,家庭年人均收入扣除刚性支出后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且家庭财产符合低保条件的;三是没有违反不准纳入低保的15条。复核中既不能放宽政策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又不能限制符合条件的应保人员享受政策。通过复核做到精准施策、精准对象、精准救助,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

城乡低保对象复核工作从4月16日开始,5月16日结束,历时一个月。(大荔县民政局 王婉云)